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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附属阜康医院启动实施GCP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23 作者: 韩相泽

  12月22日,西藏大学附属阜康医院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项目启动大会在行政办公区会议室举行,会议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区内外医学权威专家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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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大学附属阜康医院执行院长郭中恒对各位专家学者克服疫情困难,于百忙之中通过各种方式出席会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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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长、西藏阜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斌,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临床药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冬生,南方医院国家药物临床机构主任、中国药学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许重远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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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江林先生作《GCP备案具体流程及备案要求》说明,西藏大学附属阜康医院GCP中心筹备组成员、科教部主任胡洁作GCP任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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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中恒执行院长介绍,在刚结束的西藏疫情防控战斗中,阜康医院共派出799名医护人员队伍参加一线抗疫工作,再次用实际行动回报了党和政府,及各族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尽到了一所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随着医院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意义重大,其一,促进医院科研水平发展;其二,通过多中心临床研究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其三,可以降低药占比及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郭中恒希望GCP中心团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做到:


  • 充分保障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益,保护受试者安全;


  • 严格遵守GCP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严禁违规操作;


  • 严谨、客观地收集研究过程中的数据,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合法,做好全程质量控制;


  • 机构办要与伦理委员会、各专业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 专业组医护研究人员要珍惜GCP工作机会,精进科研方法掌握与临床诊疗应用,借助平台以增加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医院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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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CP是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一种对涉及人类受试者的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记录及报告的国际性道德和科学质量标准,也是保证新药物研发、生产、上市安全与有效的必要措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4月23日组织修订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次GCP中心项目启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西藏大学附属阜康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医院将秉持“树医药行业之典范,全力服务于老百姓”的总体目标,有序、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造福广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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