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一、救助范图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范图:拉萨市七县一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民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
(二)救助标准: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10万元,救助标准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办理入院手续
救助对象凭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低保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以上均为原件)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对有效证件进行核实,办理入院手续,提供《拉萨市城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申请表》,患者本人或家属入院3日内持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拉萨市城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所辖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签署意见,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定点医疗机构,未报所辖民政部门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予救助。
三、办理出院手续
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构“一站式”服务面口办理出院手续,按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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